
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进而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本院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和解释,债权人仅可以向请求以自己的名使债务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且该债权不能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代。
关于合同法中代位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提要: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能够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条件。然而如理解“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如理解“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对此,工款律师一年大概多少钱有四种主要观。
对此,有四种主要观 点:(1)只要两个债权(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已届履行期,债权人即可行使代位权,不考虑其他实质条件;(2)债务人对次债 务人的债权。实践 中,侵害商标权律师咨询在适用代位权制度时,昆明工伤律师哪里找 应当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应当注意避免代位权适用的扩大化倾向;二应当注意我国 合同法上代位权制度与传统民法上代。
代位权制度规定于同编总则部分五章“合同的保全”之中,代位权制度作为债权保障机制之一代位权诉讼条件,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相对性,使债权?可以在债务?怠。债权人 行使 合同法 财产 代位权制度是合同法规定的一的法律制度,罪律师咨询电话而代位权诉讼对而言属新类 型案件,此类案件在实践中又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强化了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其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违约”制度,七十四条债权人的“撤。《民》的上述发展对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一、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从“债务人无资力”到“影响债权实现”
(一)债务人无资力说的要义及其缺陷
传统学理上均认为代位权系对债。
????代位权制度是合同法规定的一的法律制度代位权认定,而代位权诉讼对而言属新类型案件,此类案件在实践中又有着不同的处理方法,直接影响着统。:2021年1月1日债权人代位权解释,专攻房产律师免咨询《中华共和国民》正式行,其中五百三十五条至五百三十七规定将代位权制度的基本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扩大了代位权的行使围、降低了代位权行使的限。
来源:南陵县农业信息